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流程,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27日,法制办公室联合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201会议室举办制度风险防控专家论证会,就《学位法》相关文件修订工作进行研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行政法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大学法务办3位专家应邀出席会议。研究生院院长沈永建、相关学院副院长、研究生秘书、法制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制办公室主任吴庚祐主持。
会上,与会专家们围绕制度适用对象、提出学位申请的前置条件、学位论文抽检规定的必要性、撤销学位的具体情形等重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论证,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各责任部门将认真落实专家意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依据《学位法》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文件及配套文件。《学位法》的实施将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